关于开展房建市政工程节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合建质安〔2024〕1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有关单位: 2024年春节将至,为确保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有序开展和安全稳定,现就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春节前后停复工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节前部分企业抢进度、赶工期意愿强烈,动火、吊装、临时用电、登高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增加。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工作的通知》,主动担当、提前分析,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深刻吸取近3年我市节后复工期间安全事故教训,摸清找准事故隐患点、工作薄弱点,完善各项防范防护措施,扎实做好春节期间施工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抓实节前安全生产 各项目、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要加强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控,关键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受限空间作业和生活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措施,杜绝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各在肥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本月内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组织1次全覆盖检查,检查项目层面落实省市规定及企业制度的情况、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和隐患摸排消除情况等,根据内部规定和合同要求,对落实不到位的总、分包单位实施处理。 三、从严执法,确保形势稳定 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同步开展监督检查,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和企业自查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线上检查等方式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整治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冬春季施工、停复工安全管控、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拉单列表,限时、定人、定责任、定标准一一销号,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检查中发现企业、项目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达标的,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发生事故的,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惩戒的通知》(建质函〔2024〕14 号),从严从重处理。
2024年1月11日
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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