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督查和工 程质量抽查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皖政办明电〔2013〕7号)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皖建质明电〔2013〕11号)要求,并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和工程质量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省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二、督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内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等落实情况;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及重点施工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及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大事项应急处置预案及报告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等。 (二)工程质量抽查内容: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1〕153号)的执行情况;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抽测工程钢筋质量和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 每市重点抽查3个项目(其中1个在县域)、省直管县抽查2个项目,根据需要可以随机增加检查项目抽查项目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工业园区、开发区项目为重点。督查时间自2013年4月中旬至2013年5月上旬。 四、分组安排 检查分为六个组,由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建筑市场监管处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领导带队,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和质量安全专家参加。 五、有关要求 (一)各组要将建筑安全生产督查及工程质量抽查情况向受检市、省直管县进行反馈。 (二)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质量隐患的项目应立即下达执法建议书。此次督查情况将进行全省通报,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视整改情况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罚。 (三)各督查组请将此次督查、考核情况于2013年5月15日前报厅质安处 2013年4月11日 |